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房屋、建筑物除外),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但“什么时候买”和“什么时候扣”不是一回事:按现行口径,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扣除。12月才安装完的设备,扣除年度通常落到下一年。福州、平潭企业年底冲利润采购设备,最容易在这三个时点上算错。
一句话:看购进期间,更看投入使用月份。
本文讲的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口径,适用于按查账征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纳税人,包括福州、平潭的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等组织形式的经营主体。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的是经营所得的成本费用扣除规定,不能直接套用本公告的一次性扣除。房屋、建筑物不论价值高低都不在范围内;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折旧年限和加速折旧文件执行。政策执行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以购进时间为准;期间届满后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按届时有效的新文件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规定: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财税〔2014〕75号、财税〔2015〕106号等规定执行。
公告同时明确: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一句话:政策有截止日,2027年12月31日之后新购进的,不再适用这一条。
| 时点 | 看什么 | 影响 |
|---|---|---|
| 购进时点 | 发票开具、到货验收 | 决定是否落在2024—2027年政策期内 |
| 投入使用月份 | 安装调试完成、开始使用 | 决定扣除年度 |
| 汇算申报时点 | 次年5月31日前 | 决定在哪一年度申报表中体现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明确: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也就是说,2026年11月投入使用的设备,次月是12月,属于2026年度,可在2026年度汇算时扣除;2026年12月投入使用的,次月是2027年1月,属于2027年度,应在2027年度汇算时扣除。
一句话:差一个月,差一个年度。
会计上仍按会计准则计提折旧,税法上一次性扣除,两者形成暂时性差异。汇算清缴时通过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调整,以后年度再随着会计折旧逐年调回。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每台设备的原值、购进日期、投入使用日期、会计折旧额、税收扣除额,避免处置时重复调整。
一句话:一次性扣除不是不用记账,而是账税两套走。
如果希望在2026年度扣除,设备需在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12月才到货的,扣除年度顺延到2027年。福州、平潭企业在做年底预算时,应把验收单、安装调试记录与发票一并归档,避免汇算时说不清投入使用时间。平潭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同样适用上述规则,优惠税率不影响一次性扣除的适用条件。
一句话:想当年扣,就别把验收拖到12月。
以下数字是测算假设,不是政策规定,只用来说明扣除时点对当年应纳税额的影响。假设福州一家制造企业2026年度会计利润300万元,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适用25%税率;年内购进两台单价120万元的生产设备(均不含房屋建筑物)。
| 设备 | 验收并投入使用 | 次月所属年度 | 一次性扣除年度 |
|---|---|---|---|
| 设备A | 2026年11月20日 | 2026年12月 | 2026年度 |
| 设备B | 2026年12月15日 | 2027年1月 | 2027年度 |
设备A:2026年度可一次性扣除12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300-120=180万元,应纳税额45万元。若不做一次性扣除,按10年直线法当年只计提1个月折旧约1万元,应纳税所得额299万元,应纳税额74.75万元;两者相差29.75万元(119万元×25%)。
设备B:2026年度只能扣除当年会计折旧约1万元,120万元的一次性扣除要落到2027年度汇算。若2027年预计亏损或享受其他减免,这笔扣除的实际抵税效果还会打折。
一句话:两台设备单价相同、金额相同,只因为验收日差了25天,120万元扣除额就分属两个年度。政策不禁止这样安排,但年底采购时要把验收时间当成和价格一样重要的条件来谈。
留存备查资料至少包括:发票、合同、到货验收单、安装调试记录、付款凭证、固定资产卡片、税会差异台账。不需要事前备案,但汇算清缴后税务机关核查时要能一次拿全。
问:单位价值正好500万元,能扣吗?答:政策表述为不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本身。
问:二手车、二手设备算吗?答:政策要求新购进,通常指以货币形式购进的新固定资产;二手设备是否适用,应结合购进形式与主管税务机关口径确认。
问:一次性扣除后提前处置怎么办?答:按处置规定计算所得或损失,同时冲回尚未调回的税会差异,避免重复扣除。
问:需要备案吗?答:不需要事前备案,但应留存发票、验收单、付款凭证等资料备查,并在申报表中如实填报。
问:2027年12月购进、2028年1月才投入使用的设备,还能享受吗?答:能。政策只限定购进期间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扣除年度仍按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确定,因此这笔扣除落在2028年度汇算,不是在2027年度。
问:一次性扣除和加速折旧能叠加吗?答:不能叠加。同一台设备选择了一次性扣除,就不再同时按缩短折旧年限或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企业可以按资产逐台选择,但每台的选择一经确定不得变更,且都要在申报表中如实填报。
本文由即省财税内容系统整理,政策条款已人工核对,引文均标注来源。核查日期: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