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品类与价格透明

AI 智能撮合系统

服务商保证金担保

送客户月饼、年会抽奖要交哪些税?福州、平潭企业常漏的3笔税与算例

2026-10-24 · 行业资讯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经营中赠送礼品、向本单位员工发放实物福利(个人之间礼尚往来除外),至少要过三道税:增值税可能构成视同应税交易并按市场价格计税;对外部个人赠送要按「偶然所得」20%代扣个税;企业所得税还要受业务招待费或广告宣传费限额约束。依据分别是《增值税法》(主席令第四十一号,2024年12月25日通过,2026年1月1日施行)第五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以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适用边界:本文讨论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经营活动中对外赠送礼品、以及向本单位员工发放实物福利的税务处理;个人之间的礼尚往来不在讨论范围;具体执行口径以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准。

一句话:礼品出了公司门,税就跟上了。

一、不同场景,三笔税怎么落

场景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随机送给外部客户、公众无偿转让货物,视同应税交易偶然所得20%,企业代扣业务招待费或广告宣传费
年会、庆典送给外部嘉宾同上偶然所得20%,企业代扣按用途归类
发给本单位员工外购用于集体福利,进项不得抵扣并入工资薪金代扣职工福利费,受14%限额约束
折扣券、代金券按销售折扣处理不征个税冲减收入或计入费用

表格里最容易被忽略的是第二列和第三列:很多企业只记了费用,没申报视同销售,也没代扣个税。

一句话:不是开了发票才有税,送出去也有。

二、增值税:无偿转让也可能要申报

《增值税法》第五条列了三类视同应税交易: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或金融商品。第十九条明确,发生视同应税交易以及销售额为非货币形式的,按市场价格确定销售额。

注意一个新变化: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新法没有列入视同应税交易,但第二十二条同时规定,这类用途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也就是说,税还是要体现,只是体现在进项转出,而不是销项。

一句话:要么算销项,要么转进项,跑不掉。

三、个税:20%由企业代扣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以及在年会、座谈会、庆典等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偶然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由赠送企业代扣代缴。应纳税所得额按财税〔2011〕50号第三条计算,一般是礼品含税价值。

两个例外要记住: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不征个税;发给本单位员工的实物福利,属于工资薪金,不是偶然所得。

一句话:对象是外人按偶然,对象是自己人按工资。

四、企业所得税:限额决定实际能扣多少

送客户、送业务的礼品,通常归入业务招待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用于业务宣传、广告活动的赠送,归入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第四十四条规定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归类不同,结果差别很大。同样一笔10万元支出,归入招待费可能只能扣6万元,还要看5‰的天花板;归入广宣费则按15%比例计算,且超额可结转。判断标准是赠送的目的和场景,不是会计科目名称,证据链要能支撑。

一句话:科目可以选,证据不能少。

五、四个常见漏项

  1. 只记费用,不申报视同销售,增值税申报表与账面不匹配。
  2. 忘记代扣个税,被查时不仅要补税,还可能产生滞纳金和罚款。
  3. 外购礼品送员工,已抵扣的进项没有转出。
  4. 赠送清单、活动方案、签收记录缺失,汇算时无法证明业务真实性。

六、一笔 10 万元礼品支出的算例

假设条件:福州一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2026 年购进礼品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价 100,000 元、进项税额 13,000 元;礼品在年会上随机赠送给外部客户;当年营业收入 2,000 万元;该笔支出在账上计入业务招待费。

第一步,增值税。《增值税法》(主席令第四十一号,2026年1月1日施行)第五条规定无偿转让货物视同应税交易,第十九条规定按市场价格确定销售额。同类货物市场价 100,000 元时,销项税额 13,000 元,与进项 13,000 元相抵,净税负为零,但申报表必须体现这笔视同销售,不能只做账不申报。

第二步,个人所得税。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在年会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个人赠送礼品,按「偶然所得」20% 由企业代扣代缴;应纳税所得额按财税〔2011〕50号第三条,外购礼品按实际购置价格确定,即含税 113,000 元,应代扣 113,000×20%=22,600 元。若企业替客户承担这笔税款,实务中一般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需自行消化。

第三步,企业所得税。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 60% 扣除,且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60% 部分为 60,000 元,5‰ 上限为 100,000 元,取小可扣 60,000 元,需纳税调增 40,000 元。若这笔支出能证明属于业务宣传性质,改按第四十四条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5% 限额计算,2,000 万元收入对应限额 300 万元,可全额扣除,超额部分还能结转。

按《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 25% 的法定税率折算,40,000 元调增对应约 10,000 元税款;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按现行优惠政策计算,差额会小一些。一句话:同样 10 万元,归类和申报方式不同,实际税负能差出上万元。

七、发放前的 5 条自查清单

  1. 对象分清楚:本单位员工、外部客户、随机公众三类分别登记,个税处理完全不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
  2. 增值税申报表有没有体现视同销售:账面费用与申报表销售额要能对上(《增值税法》第五条、第十九条)。
  3. 外购礼品送员工,已抵扣的进项是否转出(《增值税法》第二十二条)。
  4. 代扣个税是否在发放当月完成,礼品价值是否按含税购置价登记(财税〔2011〕50号第三条)。
  5. 证据链是否齐全:活动方案、赠送清单、签收记录、发票与付款凭证,汇算时用于证明业务真实性和费用归类(《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常见问题

问:送的是自己生产的产品,按成本价还是售价算?
答:按市场价格确定销售额,不是按成本价。自产货物视同应税交易时,销售额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容易被调整。

问:小额礼品也要代扣个税吗?
答:74号公告没有设置起征点,原则上应按礼品价值并入偶然所得计算。实务中建议按次登记、汇总申报,避免漏项。

问:给客户送月饼,要交增值税吗?
答:可能构成视同应税交易。《增值税法》第五条把无偿转让货物列为视同应税交易,第十九条要求按市场价格确定销售额;外购月饼赠送客户,实务中按无偿转让货物申报,对应的进项税可以正常抵扣。

问:消费券、代金券也要代扣个税吗?
答:不需要。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能兑换实物的提货券,仍按礼品处理。

问:外购礼品送员工,进项税能抵扣吗?
答:不能抵扣。《增值税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已经抵扣的应做进项转出。

福州、平潭企业年底做客户维护和年会预算时,建议把这三笔税一起算进成本,别等汇算清缴才发现差额。

本文由即省财税内容系统整理,政策条款已人工核对,引文均标注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