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不是一个抽象的称号,它直接决定三件事:发票能领多少、出口退税审得多严、银行敢不敢给你信用贷款。A级(90分以上)可以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连续3年A级还能走绿色通道;D级则保留2年、第三年不得评A,而且直接责任人员注册或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会被直接判为D级。福州、平潭企业每年4月前后都能查到上一年度评价结果,但真正去看扣分明细的并不多。
一句话:信用分平时不吭声,用到时才知贵。
本文讨论的是参与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的企业纳税人,包括福州、平潭的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个人适用的是另一套涉税信用管理口径,不在本文范围;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随总机构一并评价。评价结果按年度发布,本文口径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和2021年第31号为准,后续政策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 级别 | 得分 | 常见情形 |
|---|---|---|
| A级 | 90分以上 | 申报、缴税、资料报送规范 |
| B级 | 70分以上不满90分 | 偶有逾期但已及时纠正 |
| C级 | 40分以上不满70分 | 多次逾期申报或欠缴 |
| D级 | 不满40分或直接判D | 偷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发票、非正常户等 |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纳税信用按年度评价,评价结果由税务机关发布。需要提醒的是:一个评价年度内因非正常原因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不能评为A级。
一句话:不申报不缴税,扣的是分,不是罚款那么简单。
一句话:A级省的不是税,是时间和额度。
40号公告对D级纳税人规定了一系列管理措施,其中最容易被低估的是“连锁”效应:税务机关会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这意味着同一批人换一家公司继续经营,信用问题会跟着走。
此外,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发票领用、出口退税审核、纳税评估频次都会受到影响。
一句话:D级不是一家公司的麻烦,是一群公司的麻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扩大了修复范围。常见修复标准是:失信行为发生后30日内纠正的,可挽回80%的扣分损失;30日后在本年内纠正的,挽回40%;次年纠正的,挽回20%。修复申请应在失信行为被列入记录的次年年底前提出。
需要注意:直接判D的情形(如偷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修复条件更严,即使修复也不得评价为A级。
一句话:能修复的是失误,修不了的是故意。
以下数字是测算假设,不是政策规定,只用来说明量级。假设福州一家商贸公司年含税销售额 1,200 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月均开票 100 万元,出口退税 80 万元/年,银税互动信用贷款 200 万元。
| 受影响环节 | 测算假设 | 一年增加的成本 |
|---|---|---|
| 发票领用受限,客户回款延迟 | 500 万元回款晚 15 天,资金成本按年化 6% | 500 万×6%×15/365≈1.23 万元 |
| 出口退税审核加严 | 80 万元退税晚 2 个月到账 | 80 万×6%×2/12≈0.8 万元 |
| 信用贷款无法续贷,改走担保贷款 | 200 万元贷款利率高 3 个百分点 | 200 万×3%=6 万元 |
| 合计 | 不含纳税评估、发票限量造成的客户流失 | 约 8 万元/年 |
一句话:D级的代价往往不在罚款,而在资金周转和融资成本。
注意:偷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直接判 D 的情形,修复条件更严,且即使完成修复,该评价年度也不得评价为 A 级。
问:新设立企业当年有信用级别吗?答:新设立企业当年通常不参与评价,按M级管理,次年起按实际经营情况参与评价。
问:零申报会直接降级吗?答:不会直接判D,但非正常原因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不能评为A级,并影响得分。
问:公司注销后信用记录还在吗?答:企业注销后主体不存在,但直接责任人员的关联影响仍可能体现在其注册或经营的其他企业上。
问:信用修复要收费吗?答:纳税信用修复由税务机关办理,不收取费用;声称“花钱洗白信用”的中介不可信。
问: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什么时候发布?
答:税务机关每年 4 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企业可在电子税务局查询;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复评。
问:D级企业还能领用发票吗?
答:可以领用,但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政策办理,普通发票实行严格限量供应,具体限量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本文由即省财税内容系统整理,政策条款已人工核对,引文均标注来源。核查日期: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