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元转让股权,不等于不用交个税。按《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2014年12月7日发布,2015年1月1日施行),只要转让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可以核定收入;把股权转给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属于法定正当理由,才可能不核定。
一句话:能不能0元转,不看合同怎么写,看受让方是谁、公司净资产是多少。
| 要点 | 规定 | 条款 |
|---|---|---|
| 适用对象 | 自然人股东转让境内公司股权,不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 第二条 |
| 税负 | (转让收入−股权原值−合理费用)×20% | 第四条 |
| 核定 | 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可核定收入 | 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
| 申报 | 纳税义务发生时次月15日内 | 第二十条 |
一句话:20%的税率不高,难的是收入按多少认。
第十三条列了正当理由:继承;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人;有相关法律文件证明的股权激励;企业经营严重下滑等外部因素;其他能证明合理性的情形。
注意两个容易被误传的点:第一,兄弟姐妹在列,姐夫、妹夫、儿媳、女婿不在列;第二,亲属关系要有户口簿、出生证明、婚姻登记等材料支撑,口头说明不算。
一句话:亲属范围是法定的,不是一家人就都算。
第十二条把四类情形视为价格明显偏低:转让价低于股权对应净资产份额;低于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同期其他股东转让价;企业名下有土地、房产、知识产权等,净资产明显高于账面。第十四条给出核定顺序:净资产核定法优先,其次类比法,最后其他合理方法。
净资产怎么算?以转让日企业账面净资产为基础;如果资产里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未上市股权、知识产权等,需要先评估,按评估后的净资产核定。很多福州、平潭公司账上有一栋厂房或一块地,账面净资产很低,评估后却很高,这是补税最常见的来源。
一句话:账面净资产,不等于税务认可的净资产。
第二十条规定,受让方已支付部分或全部价款、转让协议生效并完成股权变更、会计上已确认投资权益变更,任一时点发生,次月15日内申报。不是等钱全部付清才交税。
受让方是扣缴义务人;被投资企业应在次月15日内报送股权转让合同和变更资料。实务中不少企业只做了工商变更,忘了税务申报,等到注销或稽查时才被翻出来,还要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2001年4月28日修订、2001年5月1日施行,2015年4月24日修正)。
一句话:工商变更是开始,不是结束。
本文由即省财税内容系统整理,政策条款已核对,引文均标注来源;具体办理以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
问:0元把股权转给子女,会被核定补税吗?
一般不会。直系亲属转让属于67号公告第十三条的正当理由,但要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明等材料,并按规定申报。
问:转给姐夫、儿媳算正当理由吗?
不算。法定列举不含姐夫、妹夫、儿媳、女婿,价格偏低又无其他理由的,可按净资产核定收入。
问:什么时候申报?
收款、协议生效并完成变更、会计确认权益变更,任一发生时次月15日内申报,不是等款项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