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是“研发费用够高就通过”。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2016年1月29日发布)及配套工作指引,企业必须同时满足成立年限、知识产权、技术领域、科技人员占比、研发费用占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等条件,并通过创新能力评价。任何一项硬指标不达标,都无法通过。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一般企业为25%)。此外,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还可以加计扣除,两项政策可以叠加,但各自条件独立,需要分别满足。
| 条件 | 要点 |
|---|---|
| 注册成立时间 | 申请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
| 知识产权 | 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
| 技术领域 | 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 |
| 科技人员占比 | 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0% |
| 研发费用占比 | 按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分档:5000万元(含)以下不低于5%;5000万元至2亿元(含)不低于4%;2亿元以上不低于3% |
| 高新收入占比 |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同期总收入比例不低于60% |
以上口径以国科发火〔2016〕32号及当年认定工作通知为准。比例多用全年月平均数或三年(或实际经营年限)合计数计算,需提前核算。
问:小规模纳税人能申请高企吗?
答:可以。高企认定不限制纳税人身份,但研发费用占比、科技人员占比等指标仍需达标,小规模企业往往要在研发投入与人员结构上提前布局。
问:高新区以外注册的企业能申请吗?
答:高企认定是资质认定,不以是否在高新区注册为前提。福州、平潭企业按属地申报渠道提交即可,具体以当年认定通知为准。
本文由即省财税内容系统整理,政策条款已人工核对,引文均标注来源。文中不构成税务意见,具体事项请以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