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设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航运物流、旅游、医疗健康等。主营业务收入需占总收入的60%以上。
年利润100万的企业,标准税率25%需缴25万,平潭15%只需缴15万,年节省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