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该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但"单独计税"只是可选项,不是所有人都划算——要不要选,取决于全年综合所得水平。
政策沿革清晰:财税〔2018〕164号首次给出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将其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再次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来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核查日期2026年10月11日)。
一句话:单独计税的办法,2027年底前一直都在。
| 方式 | 算法 | 更适合谁 |
|---|---|---|
| 单独计税 | 奖金÷12,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找税率与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奖金×税率-速算扣除数 | 平时工资较高、税率爬升快的人 |
| 并入综合所得 | 奖金与全年工资薪金等合并,按年度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 | 平时工资不高、专项附加扣除用不满的人 |
最稳妥的做法:两种都算一遍,谁的税少选谁。年度汇算时每人每年只有一次选择机会。
一句话:没有标准答案,只有算过才知道。
一句话:临界点前后差1元,税可能差几千。
一句话:代扣代缴是企业的义务,选哪种是员工的权利。
Q1:2026年发的年终奖,政策还在吗?
A:在。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Q2:年中离职拿了年终奖,还能单独计税吗?
A:可以,前提是当年度内此前未使用过单独计税办法。
Q3:福州、平潭的口径有区别吗?
A:没有,该政策全国统一。
本文由即省财税内容系统整理,政策条款已人工核对,引文均标注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