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项专项附加扣除中,“一老一小”三项标准已在2023年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各2000元/月,赡养老人3000元/月。住房租金按主要工作城市分档,福州作为省会城市适用1500元/月这一档。填报错误的,可以在当年剩余月份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追补扣除。
(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2023年8月28日发布,调整后的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核查日期2026年9月17日。)
| 扣除项目 | 标准 | 要点 |
|---|---|---|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 2000元/月/每个婴幼儿 | 父母可一方全额扣或各扣50% |
| 子女教育 | 2000元/月/每个子女 | 学前教育至全日制学历教育;多子女可叠加 |
| 继续教育 | 学历(学位)教育400元/月;技能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 | 职业资格须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内,在取得证书当年扣除 |
| 大病医疗 | 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年度限额80000元 | 据实扣除,按年度计算 |
| 住房贷款利息 | 1000元/月 |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不能同时享受 |
| 住房租金 | 福州(省会城市)1500元/月 | 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
| 赡养老人 | 独生子女3000元/月;非独生子女分摊3000元/月,每人不超过1500元/月 | 被赡养人为年满60岁的父母等 |
“一老一小”三项提高的依据是国发〔2023〕13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按每月3000元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额度,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 主要工作城市 | 扣除标准 |
|---|---|
|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 | 1500元/月 |
| 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 | 1100元/月 |
| 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 | 800元/月 |
福州是福建省会城市,属于第一档1500元/月。扣除主体有三条硬约束: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及上海市税务局2026年3月公开问答)。
平潭综合实验区在行政区划上属福州市,具体按哪一档执行、主要工作城市如何认定,建议以个人所得税App的填报提示和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
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关于享受扣除的办理时间和信息报送方式的规定。
Q1:住房租金每月能扣多少?
A:按主要工作城市分档: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1500元/月;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1100元/月;不超过100万的城市800元/月。福州属第一档1500元/月。
Q2:专项附加扣除填错了能改吗?
A:能。在个人所得税App修改或补充填报后,可在当年剩余月份补充扣除,也可在次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追补扣除。
Q3:赡养老人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A:独生子女按每月3000元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额度,每人分摊不超过每月1500元。
Q4:夫妻双方都能扣住房租金吗?
A:夫妻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是“自己申报、自己受益”——不填不扣,填错要改,改晚了还有次年汇算这道补扣窗口。
本文由即省财税内容系统整理,政策条款已人工核对,引文均标注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