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2026年第23号公告,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在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认的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通俗说:用专利换设备、用技术换产线,收益不用当年一次交清,现金流压力小很多。
2026年8月1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四部门联合发布2026年第23号公告: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认的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现行政策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需要注意:交换产生的损失不得分期确认,需按现行规定处理。
什么是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就是企业用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比如用专利换设备、用技术换股权、用设备换产线,不涉及货币资金或只涉及少量补价。
核心是缓解科技企业资产置换当期的现金流压力,鼓励企业用无形资产、设备置换实现产能升级,属于精准滴灌式产业扶持。延续了近年对集成电路、工业母机等重点行业的税收扶持基调(此前已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等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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